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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湃通讯、九识智能、海辰储能:多家明星创业公司踏入商业秘密侵犯雷区

2025-08-05 10:39 来源:中国交通物流网 作者:旭子 -标准+

当尊湃通讯9965万元资金被全额冻结,小米、高榕资本等投资方数亿元投资化为乌有;当九识智能近3亿美元B轮融资面临估值崩塌风险,鼎晖百孚等明星机构陷入退出困局;当海辰储能因前高管涉嫌窃取宁德时代技术遭调查,IPO进程蒙上阴影——这三个横跨芯片、自动驾驶与储能领域的案例,共同拼凑出一幅令人心惊的图景:商业秘密侵犯已成为初创企业"快速崛起"的暗黑捷径,而投资机构正沦为这场风险游戏的买单者。在"安芯"专项行动剑指高科技领域商业秘密侵犯的背景下,如何穿透技术伪装识别商业秘密侵犯风险,成为投资机构生存的必修课。

 

商业模式侵犯模式的资本镜像:三类高风险初创企业画像

 

尊湃通讯的"闪电式创新"堪称教科书级的商业模式侵犯样本。这家成立仅两个月就获得近亿元融资的芯片企业,其核心团队20余人全部来自华为海思,创始人张琨更是直接指使员工在离职前通过分帧截屏、手写摘抄等方式窃取400余幅技术图纸。法院鉴定显示,其芯片40个技术点与华为商业秘密的相似度超90%,这种"像素级复制"使得尊湃在成立一年内就完成了华为耗费9亿元、历时数年的研发成果。令人唏嘘的是,小米子公司在Pre-A轮投资时,仅以"纯财务投资"为由放弃了对技术来源的穿透式审查,最终持股9.8%的投资沦为泡影。这种"挖角即创新"的模式,本质是将头部企业的研发投入当作"公共知识库",而投资机构则成为商业模式侵犯成本的间接承担者。

 

九识智能演绎的"时间悖论"更具迷惑性。在自动驾驶行业平均需要18-24个月才能完成的L4级技术商业化进程,这家公司仅用6个月就宣告完成,其B轮融资吸引了鼎晖百孚、蓝湖资本等顶级机构近3亿美元注资。但京东提交的证据显示,九识智能2022年集中申请的专利与京东2016-2021年技术文档重合度超80%,早期车辆传感器布局与京东第四代配送车存在"像素级雷同"。投资方将这种违背行业常识的进展误判为"技术突破",却忽视了一个基本逻辑:当企业核心团队10余人同时从竞争对手处"闪电离职",并在极短时间内实现技术跃迁时,商业秘密侵犯的嫌疑已不容忽视。这种将"技术移植"包装成"自主研发"的套路,利用了投资机构对技术细节的认知盲区。

 

海辰储能的"曲线商业秘密侵犯"手法则更显隐蔽。创始人吴祖钰在竞业限制期内,通过厦门稀土材料研究所作为"中转站",安排宁德时代前工程师表面为第三方机构工作,实则为海辰储能开发核心技术。前高管冯登科更是涉嫌将宁德时代的复合集流体技术通过关联公司转让,涉案专利在转让后迅速注销,形成"技术洗白"的闭环操作。这种"第三方代持"模式巧妙规避了竞业协议的表面约束,却为投资方埋下巨大隐患——当企业核心技术依赖这种"灰色通道"获取时,一旦东窗事发,不仅前期投资面临清零风险,投资机构还可能因"明知故犯"而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三个案例折射出初创企业商业秘密侵犯的典型路径:以"高薪挖角"实现技术团队整体迁移,以"专利伪装"掩盖技术来源的非法性,以"第三方中转"规避竞业限制约束。而投资机构之所以屡屡"踩雷",根源在于将"技术进度"等同于"创新能力",将"团队背景"误判为"竞争优势",在估值模型中严重低估了商业秘密侵犯的法律风险。

 

尽调失效的三重病灶:从法律漏洞到估值迷思

 

尊湃通讯案暴露出的竞业禁止条款审查缺失,堪称投资机构法律尽调的典型败笔。创始股东与核心技术人员的竞业限制义务是投资协议的核心保护性条款,尤其需要明确目标业务范围、竞业禁止对象及违约责任。但尊湃通讯的投资方显然未能执行这一基本流程——张琨作为华为前高管,其与原雇主的竞业协议本应成为尽调重点,而团队中14名涉案人员的离职时间与技术文档流出时间的高度吻合,更应触发红色预警。对比华为为核心技术文档嵌入数字水印的防护措施,投资机构对"人"的风险敞口管理明显滞后,这种"重财务轻法律"的尽调倾向,使其错失了识别商业秘密侵犯风险的第一道防线。

 

九识智能的投资方则在技术尽调中犯下致命错误。自动驾驶领域的专利布局具有明显的"技术树"特征,任何突破性进展都应呈现清晰的演进脉络。但鼎晖百孚等机构在投资决策中,既未核查九识智能专利与京东既有技术的关联性,也未要求提供完整的研发日志链,而是简单将"6个月商业化"解读为技术优势。专业的技术尽调本应包含三个维度:核心专利的独立性分析、研发团队的知识积累轨迹、技术方案与行业既有成果的差异性比对。九识智能2022年集中申请的专利与京东内部文档的高度重合,实则是一个明显的风险信号,可惜被投资机构的"速度崇拜"所忽略。这种技术认知能力的不足,使其沦为商业秘密侵犯企业的"估值推手"。

 

海辰储能案例则揭示了财务尽调与商业逻辑的脱节。成立不足四年估值超300亿元的海辰储能,其研发投入强度与估值增长明显不匹配——宁德时代在复合集流体技术上的多年积累,不可能被一家初创企业在短期内"独立研发"成功。正常的财务模型应当包含"研发效率异常指数":当企业估值增速远超研发投入增速,且核心技术人员来自竞争对手时,就需要警惕"技术替代成本"被低估的风险。海辰储能通过厦门稀土材料研究所中转技术的操作,进一步暴露了其研发投入的真实性存疑。投资机构若能建立"研发投入-专利产出-技术来源"的三角验证机制,或许能更早发现这种估值泡沫下的商业秘密侵犯实质。

 

更深层的问题在于投资机构的估值逻辑扭曲。尊湃通讯将华为9亿元研发成本"归零式复制",九识智能用6个月走完行业24个月的路程,海辰储能通过"技术洗白"规避数亿元研发投入——这些企业的"竞争优势"本质上是对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破坏。但部分投资机构却将这种"成本转移"误判为"效率优势",在尽职调查中简化甚至省略技术来源合规性审查,最终为这种短视付出沉重代价。小米因尊湃案声誉受损,九识智能的投资方面临退出无门的困境,这些教训都在警示:对商业秘密侵犯风险的漠视,终将反噬投资价值。

 

防御体系的构建:从风险识别到价值重估

 

破解商业秘密侵犯困局,需要投资机构重构尽调逻辑,建立"技术基因测序"式的风险识别体系。华为在尊湃案中展示的数字水印与权限分级制度,为技术来源追溯提供了范本——投资机构应当要求初创企业提供核心技术的"研发日志链",包括会议纪要、测试数据、版本迭代记录等原始凭证,以此验证技术演进的独立性。针对九识智能式的"专利伪装",可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专利地图比对",将目标企业的技术方案与行业内主要玩家的既有成果进行交叉验证,重点排查"离职后发明"与原雇主技术的关联性。海辰储能案则提示需要建立"关联方技术转移筛查机制",对通过第三方机构流入的技术成果进行穿透式审查,避免被"技术洗白"操作蒙蔽。

 

法律尽调层面需要实施"竞业协议穿透审查"。参考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竞业禁止的实务指南,投资机构应当:第一,核查核心团队成员与前雇主的劳动合同及竞业协议,明确禁止性义务范围;第二,要求创始人及关键技术人员出具不存在商业秘密侵犯的书面声明,并约定严苛的违约赔付条款;第三,在投资协议中设置"知识产权瑕疵回购条款",当企业因商业秘密侵犯被起诉时,要求创始股东按约定价格回购股权。尊湃通讯的投资方若能在协议中加入此类条款,或许能在案发后减少损失。对于海辰储能涉及的跨境架构,还需关注不同法域对竞业禁止的规定差异,避免利用法律冲突规避责任的行为。

 

建立"商业秘密侵犯风险折价系数"是财务估值的必要修正。参考尊湃通讯亿元投资清零、海辰储能和九识智能上市遇阻的案例,可将商业秘密侵犯风险量化为具体的估值调整参数:当企业核心团队来自单一竞争对手且技术路线高度相似时,给予30%-50%的估值折价;当专利布局存在明显"时间异常"(如成立初期集中申请核心专利)时,触发额外20%的风险折价;当存在第三方技术中转等可疑操作时,暂停投资流程直至风险排除。这种量化机制能有效抵消"速度崇拜"带来的估值泡沫,迫使投资机构正视技术合规性的价值。

 

行业生态的净化同样重要。投资机构应推动建立"技术来源合规声明"制度,要求被投企业在融资、上市等关键节点公开核心技术的研发脉络;参与设立"创新保护基金",为遭遇商业秘密侵犯的企业提供维权支持;将知识产权合规性纳入LP对GP的考核指标,形成正向激励。当越来越多的机构意识到"商业秘密侵犯企业终难持续",当"合规溢价"取代"商业秘密侵犯红利"成为投资共识,才能从根本上遏制"研发不如挖人"的行业乱象。

 

尊湃通讯的轰然倒塌、九识智能的估值危机、海辰储能的上市阴影,这些案例正在重塑高科技领域的投资逻辑。商业秘密保护不仅是法律红线,更是投资价值的生命线。在公安部"安芯"专项工作持续推进的背景下,投资机构唯有将技术来源合规性审查置于核心位置,才能避开商业秘密侵犯雷区,真正支持那些依靠自主创新成长的企业。毕竟,任何建立在商业秘密侵犯基础上的估值泡沫,终将在法律的阳光下破灭——这是三个案例留给整个投资行业的深刻警示。

编辑:钟缘

审核:田小涵